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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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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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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粤应急办〔2024〕5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1-30生效日期:2024-01-30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8号,请在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广东省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贸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试点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广州、珠海、韶关、江门、惠州、湛江市先行试点的6家钢铁企业为实例,完成全省钢铁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数据化改造和数据接入,实现关键控制点全要素深度互联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推广“佛山经验”,针对熔铸环节铝水泄漏、员工脱岗、安全条件确认、“铝七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重大风险隐患,完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和数据接入,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应用广东省工贸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省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关键安全数据实时监测报警、安全风险动态预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尽接”,形成“线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二、主要功能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包括智慧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改造等。数字化改造系统具有安全生产监控、漏铝识别监测管理、安全联锁远程控制、安全生产确认打卡管理、危险源监测预警管理等功能,实现对熔铸车间生产参数联动远程控制、漏铝智能识别、人员脱岗实时管控以及作业前安全条件确认掌上执行,对危险源、风险隐患、报警分布的可视化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和智能化闭环管控。

  省监测预警系统包含钢铁企业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个模块,设置企业应用端和监管应用端。企业应用端具有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信息维护、关键安全数据实时监测、视频在线监控,以及实时报警、智能预警等功能;监管应用端支持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实现关键安全数据监测报警、安全风险预警、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在线查看、统计分析和跟踪督导等功能。监测预警系统根据企业固有安全风险、关键安全数据报警处置、现场管理等情况动态研判企业安全风险,分为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四级,实时向企业和应急管理部门发送预警信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省应急管理厅

  1.统一开发建设省监测预警系统,省、市、县和企业四级应用。系统融合集成、企业端监测数据采集和视频监控对接以及传输网络租用等建设内容由地方自行解决。

  2.持续优化安全风险分级预警模型,根据报警预警级别,通过粤商通、粤政易及时向企业和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发送报警预警信息。

  3.建立安全风险分级预警跟踪督导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预警级别,提出差异化跟踪督导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检查、执法处罚、警示通报等具体措施办法。

  4.确保省监测预警系统符合《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导书》有关要求,实现与部级系统数据互通。

  (二)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1.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有关指引和规范完成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工作,并组织复核确认。

  2.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善相关监测、监控、报警、网络安全等设备设施。

  3.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相关规范采集有关安全数据,确保接入省监测预警系统的数据完整、准确。

  4.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应用省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端,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1.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应按照《广东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指引(试行)》(附件1)完成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融入企业日常管理,真正用起来实现科技赋能安全生产。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技术服务商对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成效负责。

  2.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分别按照《钢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模块数据接入规范(试行)》《应急管理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工作数据接入标准(广东省冶金重点企业数据接入规范)》(附件2)《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模块数据接入规范(试行)》《广东省工贸行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试行)》(附件3),采集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基础数据、感知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配合接入省监测预警系统,并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定期自查,及时解决传感器布置不完善、安装点位错误、数据传输不稳定等问题。

  3.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应建立省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责任制,明确报警预警处置责任人、处置时间,发现报警预警立即核实相关设备设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隐患,及时消警。

  4.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在收到省监测预警系统安全风险报警预警信息后,认真分析研判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处置消警,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预警等级。

  四、实施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实施进度、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加快推动工作落地。

  (二)改造建设阶段(2024年9月底前)。以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多的佛山、肇庆、清远、江门市为重点推进市,带动全省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完成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工作。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以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和惠东县华业铸造厂为实例,带动全省所有钢铁完成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工作。

  (三)建设应用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应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系统,融入企业日常管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省所有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相关数据全部接入省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动态感知、智能预警、快速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署推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内部分工,出台务实措施,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列出行动计划,挂图作战,做到科学谋划、严密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强示范引领。前期试点地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享前期试点经验做法,带头加快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广州、深圳、佛山、肇庆、江门、清远等市要带头将辖区内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相关数据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设模式,主动申报预算,主动与工信、保险、科研机构等单位联系对接,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企业+政府+保险”、“以奖代补”等模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监督考核。省应急管理厅将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纳入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采取线上巡查抽查、定期分析评估、相关指标排名等方式,加强工作进展和成效的监督检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3〕20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225号)有关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请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2月9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附件4);3月31日前提交市级工作方案;12月2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张韧,联系电话:020-83133414)

  附件1:广东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造指引(试行).docx

  附件2:应急管理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工作数据接入标准(广东省冶金重点企业数据接入规范).docx

  附件3:广东省工贸行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试行).docx

  附件4: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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