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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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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2-08生效日期:2024-02-08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现将《2024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8日

2024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抓手,压实各级责任,严格源头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提高“四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较“十四五”前三年平均水平实现双下降。

  (二)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持续发力,推动非煤矿山减数量、提规模、上水平、安全发展。查清非煤矿山集中连片区域系统性隐蔽致灾因素,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四化”建设有明显进展,开拓、采掘等环节实现机械化。

  (三)尾矿库安全水平持续改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尾矿库问题年度治理任务,不发生溃坝、泄露。

  (四)采掘施工项目部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项目部人员配备、在岗履职等逐步规范。地质勘查作业实现“零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持续提升

  1.“四化”建设取得成效。制定《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方案编制指导大纲》,完成《陕西省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第一阶段任务,8家非煤矿山“四化”建设示范企业全面启动。

  2.“三个一批”有效提升。督促各市确定“三个一批”企业名单和具体攻坚任务,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设用砂石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力争大中型矿山占比提高超过1.5%。秦岭保护区内地下矿山保持总量只减不增,促进全省非煤矿山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

  3.常态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凤县、潼关、旬阳、略阳、宁强、洛南、山阳7个地下矿山集中、连片地区的县级政府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综合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验证,查清3至5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

  4.分级监管效能提升。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结果运用,对于C、D级矿山实施重点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C、D级矿山比例较2023年有所下降。

  5.严格矿山爆破管理。推动落实地下矿山企业在取得爆破资质后自行开展爆破作业,或者将采掘工程承包给具有爆破资质的采掘施工企业,稳步推进取缔爆破作业专项外包。

  6.选强配齐从业人员。督促地下矿山企业配齐“五职”矿长、“五职”科长;督促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章程、服从安全管理,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米”。

  (二)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

  1.不断压实各级责任。更新尾矿库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并在官方媒体公示。督促属地政府压实对无主库、销号库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严格落实人员管理。推动尾矿库企业配备水利、土木或者选矿(矿物加工)等尾矿库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并持证上岗。

  3.大力加强汛期管控。督促尾矿库企业汛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调洪演算、应急演练,特别是推动尾矿库“头顶库”、二等库建立应急广播系统和“叫应”联动机制;按照“管住水、护住坡、看好井、应好急”及现场管理19条具体措施加强汛期安全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4.有序推进治理提升。加大尾矿库整改治理调度、督导、通报、考核等工作力度,确保完成111座、特别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座尾矿库整改治理。对治理完成的尾矿库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全面增强系统效能。加大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巡查力度,开展日巡查、周总结、月通报工作,修订《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省、市、县(区)、企四级应急联动体系,充分发挥系统使用效能。

  6.切实强化规范管理。对于完成“一库一策”提升治理并通过验收的尾矿库,督促企业三个月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

  (三)采掘施工及地质勘探规范有序

  1.强化矿山企业发包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项目部日常管理,通过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报送项目部人员配备、定期检查考核等情况。查处项目部挂靠、人员违规兼职等突出问题,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落实停产整改。

  2.强化地勘项目属地监管。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全省非煤矿山地质勘查项目分布、作业方式、安全管理等情况,督促企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主动报告项目情况,严格审查坑探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加强野外作业环境排查,落实现场安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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