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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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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陕安委办函〔2025〕15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5-02-05生效日期:2025-02-0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陕和省属有关企业:

  春节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坚守一线,加强监管,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节后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拧紧思想之弦,高度重视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

  春节长假已过,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近期全省天气持续低温,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增加,企业安全生产、地方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工作都面临严峻考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安全生产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扛牢安全之责,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期间安全责任

  复工复产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判节后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盯人员变动、设备工艺、寒潮天气、赶工期抢进度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认真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签订责任书、公开承诺等措施,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复工复产前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紧盯“三违”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人员违章违规复工复产。二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复工复产警示提醒、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强化问责问效机制,对复工复产方案不落实而提出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验收不严走过场、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环境,在复工复产验收和现场监督检查期间,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困。

  三、落实防范之措,全力抓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检维修、特种作业等重点环节,聚焦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点场所部位,高标准、严要求指导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安全。要对停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对节日停用的所有生产储存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地埋管道等进行全面排查。矿山领域要做好全面“体检”,严格检维修、特殊环节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系统和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事故隐患。道路交通领域要针对春节后人员出行高峰和低温雨雪天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持续加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和路面秩序管控。消防领域要持续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酒店民宿、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餐饮、小门店、老旧商住混合体等易发火灾点加大排查力度。建筑施工领域要对起重机械、升降机和基坑、脚手架等重点设备、点位的支护、支撑、锚固、紧固情况加强检查。工贸领域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停用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粉尘等风险较大环节安全管控。特种设备领域要对春节期间停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文化旅游领域要对人员密集、高空项目、滑雪、涉水等重点旅游场所加强安全检查,扎实做好人流监测、风险提示和重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要对庙会、社火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烟花燃放加强安全管理。住建(城管)部门要针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装饰物、舞台、桁架等临时构筑物安全,开展检查指导。铁路、民航、电力、燃气、教育、农业、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本行业领域节后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构建群防之堤,全面提升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意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抓实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特别是对新录入、调整岗位、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补充,应持证上岗,需外聘作业的,应查验作业资质、做好风险交底和现场管理。根据复工复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物资准备,加强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响应。同时,要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针对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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