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支队、监测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27号)有关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筛选确定了《2024年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附件:2024年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