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网上应急安全知识公益宣讲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网上应急安全知识公益宣讲活动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浙防减救办〔2024〕1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5-13生效日期:2024-05-13

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省部属企业:

  今年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为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防减救办明电〔2024〕1号),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会同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开展网上应急安全知识公益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至5月19日,连续播出8天,每天1堂课,5月12日上午9:00播出《播撒安全的种子》,循环播放至23:00,其他课程5月13日至19日,上午7:00首播,循环播放至23:00,收看方式和课程内容见附件。

  二、宣讲内容

  《防灾减灾科普特别活动——播撒安全的种子》;地震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台风、洪灾、泥石流逃生自救与撤离;学校师生应急、避险逃生意识和能力现状及其应对策略;住宅楼发生火灾是疏散逃生还是固守待援等。

  三、收看学习对象

  各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各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全体员工;各级安全、消防、应急管理人员及救援队伍;各基层组织网格员;各企事业单位员工、各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各级各单位引导全体市民观看。凡连续(不间断)收看8天课程,可获得“应急科普优秀达人”荣誉称号,网上直接自行下载。

  四、有关要求

  本次网上应急安全知识公益宣讲活动,旨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活动属于公益宣传,采取自愿原则观看学习,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安全宣传“五进”效果;要注重宣传实效,引导民众真看真学,防止只“点”不“看”、流于形式;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观看的主动性、积极性,严禁各级各单位采取排名、通报等方式强制要求观看,严防“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附件:课程表和收看方式

  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2024 版)》的公告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生态环境合规管理指引(2024版)》的公告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公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