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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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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湘建函〔2024〕63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5-30生效日期:2024-05-30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0日

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安全守底固本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1.深学重要理论。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党组)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学法尊法守法。全面学习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学习研讨活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增强履职尽责法制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细研政策措施。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要义,加强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创新制度,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建立健全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同时进行重点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等重点,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4.执行标准规范。突出城市既有建筑、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居民自建房、村镇建设、户外广告招牌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尤其要强化对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畅通生命渠道,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

  5.持续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完善台账,依法将应当纳入监管的建筑活动全面纳入监管范围,真正实现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无例外;深化城市既有房屋摸底调查,对非法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特别是用作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立即停止使用,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分类推进整治;突出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隐患。

  6.实施重点整治。坚决打击无法定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无照驾驶”和违规违章作业等“有照违章”行为,全面开展预防高空坠落、边坡坍塌等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闭环管理;持续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回头看”,重点纠治排查不到位、鉴定走过场等问题,坚决防范问题反弹和事故发生。持续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强化监管执法,坚决取消自提气;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构建“严进、严管、重罚”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排查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7.畅通举报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有奖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奖励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报告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人民防线,同时明确非法违法建设施工整治销号标准,强化“一案多查”“一案双罚”“行刑衔接”“两场联动”“典型曝光”,切实形成“不敢违”“不能违”震慑效应,全面遏制非法违法建设和使用。

  (三)深入开展应急演练。

  8.建立完善预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确保建筑里的“生命通道”畅通,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9.组织真演实练。各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高处坠落、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触电等突发事件,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质量,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0.丰富“安全月”宣传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创新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养。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体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面安全公开课”等视频资料,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布置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等场景模拟,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1.办好“咨询日”宣传活动。按照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挥地域特色,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施工、安全用气、安全营救、消防审验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推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2.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反面“活教材”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效果。协调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典型案例,公开一批举报重奖事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3.组织“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守底固本行动等工作,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安全志愿服务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活动。

  14.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推进监督人员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积极筹备开展湖南省住建行业技能竞赛等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学习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

  15.广泛征集优秀案例。鼓励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编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和课件、一线班组安全奖励做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坠坍塌预防措施、建筑施工安全工法,广泛动员开展“五小”活动,公布推广一批优秀成果案例,助推解决住建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弱项和技术难题。

  16.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以及全省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活动,积极报送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部署和安排,迅速动员、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指导。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与有关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督促行业企业和项目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省厅将在厅网站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各地请于5月31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五报送一次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邹纯,0730-88950024

  邮 箱:zjtawb2020@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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