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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7-23生效日期:2024-07-23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办,各省属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4〕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组织抓好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推进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要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精心准备,广泛动员,积极参赛。我省届时将根据各地参赛答题情况,遴选一支5人团队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引导员工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学习竞赛内容、参与竞赛活动,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答题准确率。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应急管理普法宣传。请各地、各企业积极投递活动宣传报道稿件(可通过粤政易或联系以下各省厅联络人报送),省有关单位将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择优发布。

  三、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是我省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地级以上应急管理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企事业单位参赛的督促指导,全方位、多渠道激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便于沟通协调,请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办各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7月26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微信号)通过粤政易分别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徐江芸 020-83135786;省司法厅谢欣 020-8635066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黎俊宁 020-83182796;省总工会李华子 020-83871080。

  附件:《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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