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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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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国森防发〔2024〕2号

颁布部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4-09-09生效日期:2024-09-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整体谋划,统分结合。统筹设计规划、统一技术标准,上下各有侧重一体化建设。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纵横联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各级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坚持需求牵引,直达末端。聚焦大火巨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服务基层、保障一线,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跟踪研判,实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坚持科技赋能,创新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应用推广,完善业务支撑,不断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多级共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以现有全国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系统为依托,以应急管理、林草、气象等部门业务系统为支撑,深化协作配合,汇聚感知数据,完善会商研判,形成科学精准的预测预报成果,及时发布各类预报预警,强化响应联动,实现预警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构筑多源融合的感知网络。各级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多渠道共享相关感知数据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丰富完善多源融合的森林草原火险感知网络。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林草、气象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数据标准规范,省级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林草主管部门对口指导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管理,拓展物联监测等综合态势感知手段,实现高危区、高风险区全覆盖,数据及时采集、传输和汇聚。

  (二)推进实时共享的数据汇聚。应急管理部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火险预警专项数据库,国家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动态汇入本系统数据,通过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共享平台)实现对成员单位和军队有关指挥机构的信息共享。省级森防指办公室统筹应急管理、林草、气象等部门,按照火险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清单,向下采集、本级汇聚、向上推送所辖区域感知数据,推动数据高效共享和全面应用。

  (三)形成科学完备的预警系统。国家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持续优化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系统,实现中长期、短期短临火险预测预报,开展雷击火灾风险评估和动态预警,为地方提供平台、模型、数据等服务。省级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结合风险普查成果和动态可燃物数据,进行国家系统的本地化应用,开展符合当地特征的省级区划和重点区域火险预测预报。市县级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基于国家和省级预测预报成果,逐步开展精细化火险预报,协助做好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的维护管理。

  (四)强化动态精准的会商研判。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定期组织常态化火险形势会商研判,针对防火期、紧要期、敏感时段,组织多部门专题会商和滚动研判,相关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发挥行业专长,强化信息共享,及时提供气象、物候、林情社情等致灾信息,形成综合研判成果,不断强化短临预警和临灾速报能力,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供支撑。

  (五)实施权威高效的预警发布。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林草、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依法统一发布火险信息。动态发布滚动预报和短临预警,充分发挥警示和科学指导作用。各级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在本行业发布火险信息,为火灾防控工作提供依据。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建立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发布机制,用好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丰富完善快速发布渠道,不断强化预警信息的权威性、精准性和覆盖面,确保直达关键区域、关键部门、关键人群。

  (六)加强反应快速的响应联动。各级森防指依据《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有效衔接火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森防指实化应对方案,确保预警响应直达末端,实现预警“叫应”闭环。各地发布红色预警后,当地森防指要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备至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各级森防指要加强指导预警发布和响应,推动预警响应措施落地见效。

  三、立体构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

  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依托国家共享平台,以各级应急管理、林草部门监测系统为支撑,通过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舆情监测等“六位一体”立体监测手段,动态汇聚全国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信息,实现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监测,实时掌握火灾态势。各级森防指积极开展专项监测手段建设,不断提升火灾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和核查反馈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密监测,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七)优化卫星监测系统布局。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以国家卫星遥感森林草原火灾监测系统为基础,依托相关机构协同开展卫星监测业务,加强多星、多源等外部遥感数据的融合应用,提高火点识别、火灾监测、受害面积评估能力。各级森防指办公室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发布和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及时、准确反馈所辖区域热点情况,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八)全面提升航空监测能力。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森林草原火灾航空监测工作规范和信息报送机制,不断提升航空监测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森防指协调指导所属航空消防力量开展空中巡查、监测和反馈,推动航空监测设备集成应用,扩大国产航空装备应用规模,拓展无人机航护巡查的广泛应用。加强航空监测员队伍建设和无人机飞手技能培训,强化航空监测信息的快速采集、标绘、分析能力,及时将火灾态势信息回传指挥机构。

  (九)加快发展视频(瞭望)监测。各级林草、应急管理等部门统筹推进森林草原火灾视频监测系统建设,在重点林牧区、重要部位科学布设监测点,逐步实现关键区域全时全域覆盖。合理维修改建在用瞭望塔,加快先进监测技术和通信设备应用,充分发挥塔台瞭望的位置优势和监测效能。积极协调接入林牧区、安全生产、“雪亮工程”、人口热力数据、通讯铁塔等监控资源,实现各类监测数据的综合汇聚分析,强化高分辨率火点态势感知和复盘推演能力。

  (十)提升地面巡护监测水平。各级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北斗三号卫星系统和终端应用,加强370MHz应急指挥、150MHz林草部门等专业通信手段建设,指导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为巡护人员配备北斗终端、通信手台等业务一体化便携设备,实现重点部位地面巡护全覆盖和现场信息及时回传。完善地面巡护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对地面巡护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监测信息的分析应用。

  (十一)大力发展舆情监测系统。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依托先进搜索引擎和智能判识技术,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舆情监测系统。建立舆情监测核查反馈机制,跟踪监测媒体网站、社交平台等信息载体,实时获取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信息,及时向相关省份森防指发布火灾舆情监测报告。各级森防指充分利用统建系统开展个性化应用,按时核查反馈舆情监测信息。

  四、实施步骤

  (十二)未来5年,立足固本强基、统分结合,以架构搭建、机制形成和数据共享为重点,初步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融合集成的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火险预警体系:建成国家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开展日常草原火险预报业务化运行(2024年已完成)。在重点区域科学布设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初步建立火险感知网络;优化完善火险会商机制,提升滚动研判和短临预警能力;建立各级数据汇聚机制、信息共享渠道,在国家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中深化数据和成果共用(2025年完成,持续推进)。深化雷击火风险预报和探测预警技术研究,搭建重点地区雷击火监测网,提升雷击火监测预警能力(2026年完成)。开展森林草原火险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攻关,推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2026年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以“十五五”规划为抓手,统筹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平台,合理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搭建较为完备的全国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体系(2029年完成)。火灾监测体系:建成国家卫星遥感森林草原火灾监测系统(2024年已完成)。建立数据汇聚标准规范,推动卫星、航空、视频、瞭望及相关多源监测数据在国家共享平台的融合应用;引入各类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形成多时空尺度林火监测业务(2025年完成,持续推进)。基于卫星监测信息,融合视频(瞭望)监控数据,构建森林草原火灾灾后评估系统(2026年完成)。进一步强化“六位一体”监测手段,推进新型卫星特别是国产卫星监测数据接收和分析能力;加强北斗三号通信设备等实装应用(2029年完成,持续推进)。

  (十三)到2030年,实现自上而下的宏观预报预警和广域火灾监测与自下而上的精细短临预报和实时火点监控融合补充,火险预警、火灾监测手段先进可靠,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完成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构建。

  五、保障措施

  各级森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建、管、融、用等方面全面谋划、统筹部署、一体推进。

  国家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指导协调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部门有关工作。各级森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统筹建设、分级管理、分类应用,针对最紧迫的需求和亟待解决的堵点难点,坚持各有侧重、急用先行,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要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开展基础数据和分析预报成果共享复用,防止信息孤岛和资源浪费。要按照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财政经费保障。要注重技术骨干培养,强化与科研院所、高新企业交流合作,推动智库建设,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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