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24〕55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24-09-20生效日期:2024-09-20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事项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3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水平。在原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74元,二级166元,三级158元,四级150元。

  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享受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水平。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如因工死亡人员有多名供养亲属的,调整后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2023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三、其他待遇调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和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的,按照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补足差额。其中,无法区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158元的,按照每人每月158元的标准补足差额;其他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138元的,按照每人每月138元的标准补足差额。

  四、资金来源

  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工伤退休人员(含无法区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增加的金额低于按照本办法每人每月增加金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伤残津贴和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工伤退休人员(含无法区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工伤退休人员)有关待遇,在2024年9月30日前调整到位;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在2023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调整到位。

  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2024年9月20日

同地区相关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
关于发布《浙江省汽车加氢站安全运行日常管护技术导则(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2年版)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基层应急消防应用建设相关规范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热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订)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终端技术要求(DB45/T2879-2024)(正在收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热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订)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