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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做好自治州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自治州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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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博州政办发〔2009〕99号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10-13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做好自治州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自治州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是做好自治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州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自治州确定了“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12项研究课题(见附件)。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州“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班子,根据确定的研究课题,结合将要开展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针对规划思路中的重点、难点和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研,以确保课题质量,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对编制规划的论证和支撑作用。各负责部门要将课题研究成果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李其正、邱静波,联系电话:2318303)。

附件:自治州“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分配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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