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自治州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自治州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和新疆广电网络公司2009年网络发展建设规则,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实施的意义 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自治州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科技进步的必然趋势,是各族人民群众现代生活的必然选择,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传媒,有效占领舆论宣传阵地的迫切需要。通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的实施,使电视机变成获取电子服务、文化教育、生活信息、电视商务等信息服务的多媒体信息终端,可满足用户的多样性、专业性、个性化的精神文化和资源信息需求,迅速实现千家万户人人享用数字化、信息化服务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搭建新的信息平台和服务窗口。 二、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线数字电视的公益性质和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原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自愿、整体转换”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自治州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在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已初步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基础上,力争2009年年底前完成博乐市市区(含市区新建住宅)及所辖各乡(镇、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三、具体实施办法 ㈠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在自治州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承担。 ㈡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采取按计划、分片区、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各小区现场为每个家庭用户免费安装、调试数字电视机顶盒。凡博乐市市区及所辖各乡(镇、场)正式在册且无欠费的有线电视居民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免费配发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和一张智能卡。已免费配发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含一张智能卡)的居民用户,申请使用第二个电视接收终端时,需预交一定的节目费,并与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免费配发第二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机构用于公共服务场所的有线电视终端,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为每个终端免费配发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和一张智能卡。 以上所列用户之外的其他用户需自行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卡。现场转换工作结束后,未在现场办理转换手续的用户,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前往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营业厅办理转换手续。 ㈢ 酒店(宾馆、饭店)、商场及其他场所的有线电视同步进行数字化整体转换,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统一传输有线数字电视节目。 ㈣ 2009年新建住宅小区有线电视网络统一按照数字电视技术标准设计和建设,由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直接传送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同步进行数字化整体转换。 ㈤ 各片区现场转换工作结束后,有线电视用户数字化整体转换率达到90%以上时,该片区除保留CCTV—1、XJTV1—3、BTTV1—4八套模拟有线电视节目外,终止其他模拟有线电视节目信号的传送。有线电视用户如果选择不进行整体转换,可以收看暂时保留的八套模拟有线电视节目,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每终端每月5元收取。 ㈥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完成后,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网内用户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批复》(新发改〔2007〕84号)、《关于自治区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2009〕237号)精神执行。 ㈦ 新疆广电网络博州分公司要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整体转换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广大用户的认可和支持。 ㈧ 自2010年1月1日起,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用户,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及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