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1年6月30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现予以发布,并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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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法规已于2011年6月30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现予以发布,并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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