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中府函〔2013〕227号

颁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3-02-17生效日期:2013-02-17

  备注:中山市最低薪资标准已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要求,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我市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要密切留意本辖区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对因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引发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介入、早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7日

同地区相关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23年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的通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2024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的函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的函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