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11月24日晚,孟加拉首都达卡市郊一家制衣厂发生火灾,已经造成至少121人死亡。孟加拉国消防和民防部行动主管马赫布卜·拉赫曼说:“工厂有三处楼梯,都通向一楼,所以火势蔓延到楼上时,工人难以逃脱……如果有至少一个紧急出口通到厂房外,死亡人数会少很多”,“遇难者多为窒息死亡,几人跳楼死亡”。 “如果至少有一个紧急出口通到厂房外,死亡人数会少很多”,如果制衣厂有人员疏散措施并且疏散措施确实有效,如果制衣厂有应急避难间……,如果工人经过严格的消防知识培训,掌握应对火灾的办法,学会处理防范窒息的手段,事故不可能造成那么多遇难者。当然,事后的假设再多也是徒劳,事后的措施只能是亡羊补牢。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安全生产工作不怕事故,怕的是同样的事故接二连三再次出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既需要预防为主,更需要以事故促进工作,需要对事故进行认真反思,深刻总结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事故治理措施,避免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制衣厂是火灾重点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紧急出口的设置、疏散措施的健全等等是必须要有的;作为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是必须要具备的,安全管理,需要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对照孟加拉制衣厂的大火,我们不妨静下心来思考一下,这种情况假如发生在我们周边的企业,情况会如何?我们的制衣厂有紧急出口,紧急出口能顺畅地通到厂房以外?我们的工人应对火灾的能力如何,是否也会出现多为窒息的情形?我们的消防车通常情况下备水充足,事发地点能保证不缺水?对照这些问题,再深一步考量,我们的制衣企业安全法规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需要我们摸清企业的消防底数,明确周边以制衣、木器等企业的真实情况:有多少经过了消防验收、有“三同时”手续?又有多少属于“三合一”建筑?还有多少消防设施不达标,属于重大消防隐患单位?等等。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反思,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加以解决。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企业,尤其是消防重点单位全面排查,拉出单子,列明情况,落实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不安全不能生产经营。二是专项清理整顿。重点落实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对没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予以从严处理。三是加强消防培训。对所有消防单位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消防知识和防灾能力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火灾逃生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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