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资讯: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长治市潞安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苯胺泄漏事故,经过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 长治市这起苯胺泄漏事故发生五天后才上报至省政府。尽管当地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封堵、拦截措施,但仍有约8.7吨苯胺泄漏至浊漳河内,山西境内河道长约80公里受到影响,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到波及,下游的河北邯郸市大面积停水,引起当地不少市民抢水储水。 泄漏事故折射了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环境意识薄弱。事发之后迟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更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为何不及时上报处理?为何不及时通知当地村民?为何厂区不停工整顿竟照常生产?一系列的失职、推责拷问着企业的良知与担当。 == 事故回顾 == 山西长治发生苯胺泄漏事故 据山西省政府通报,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长治市潞安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苯胺泄漏事故。 经过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并关闭了企业排污口下游的一个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事故原因查明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12月31日上午7时40分,企业巡检人员发现苯胺罐区一条软管破损,而雨水排水系统阀门未关紧,导致泄漏的苯胺通过下水道排进排污渠。 目前政府、企业正采取措施,封堵源头,清理污染物,并加大水质监测力度,防止有新的污染物向下游扩散。 4责任人被撤职 1月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媒体通气会上称,目前,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苯胺 苯胺俗称 “阿尼林油”,无色,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有毒,可燃。微溶于水。是合成染料、药物(磺胺类药物)、树脂等的中间体,并用作橡胶硫化促进剂及火箭燃料。(据2000年1月版《辞海》)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随后约100吨左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其中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HSE资讯) 【相关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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