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我厅职能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482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节约办公成本,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广州全市范围内取消劳动保障年审事项。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6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我厅职能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482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节约办公成本,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广州全市范围内取消劳动保障年审事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