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安监〔2017〕91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7-09-28生效日期:2017-09-28

各设区市安监局: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已经取消。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为进一步规范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辖区内依法应当接受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合格证。设区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2.鉴于我省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自2015年7月起已全面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统一题库,并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平台进行,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便利企业,依法应当接受考核的中央驻苏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就近参加所在地设区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设区市安监局颁发安全合格证,并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平台上报省局备案。

  3.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严格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尚无国家考试题库的,可以使用省级题库组织考试。要督促各考试机构使用全省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平台进行考试组织和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核流程,健全考核档案,规范安全合格证的颁发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管,对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9 年修订)
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