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9年12月17日被《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19〕7号)废止,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有关部门、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空港委安全监管局、市属企业集团、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7]9号),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该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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