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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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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粤安〔2018〕12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8-05-25生效日期:2018-05-25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省属企业:

  《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日前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蒋洪波,联系电话:020-83135463,13889906210)

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地、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驻粤、省属企业同时开展。6月1日,省安委办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启动全省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张贴挂图,以及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设置专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上午,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东南广场举办“广东省、广州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咨询、百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宣誓、执法队伍现场授令出发、安全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展示、安全文化公益宣传片展播、扫码关注微信参与现场体验、免费派发宣传资料和普法手册等活动,并在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活动现场还将进行网络直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观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活动影响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编印发放通俗易懂实用的《公众安全知识读本》。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力度,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文艺汇演活动,有针对性提高农村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四)开展“百城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组织制作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动漫及海报宣传画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地铁电视及宣传栏、繁华商业路段LED大屏幕、公交站台灯箱、社区宣传栏、城区建筑工地围墙、大幅广告牌等宣传载体重复播放和张贴,把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在社会面上全面铺开。此外,在“广东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号召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提高参赛覆盖面。

  (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警示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并畅通举报奖励渠道。省、市、县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反思讨论,不断强化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围绕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龙舟竞赛等民俗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拍摄事故警示教育片,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节目或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应急救援演练。要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积极开展比武竞赛,切实提升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将联合珠海市在港珠澳大桥组织开展一场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一场专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八)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及传播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组织选送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作品,各地于5月底前至少向省安委办报送1部作品。省安委办将通过广东广播电视台、工人在线、“广东安监”微信公众号、南方网等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推广展播。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各级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消防日、安全科技活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配合国务院安委办开展好 “一带一路”广东重点城市采访、调研和宣传工作,调研采访“一带一路”广东地区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宣传报道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

  (三)开展科技强安主题宣传。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挖掘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方面的典型案例;指导推动各地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跟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强化曝光力度,传递“强责任、严执法”的正能量。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照省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逐级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5月底,《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和相关新媒体将发布我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动态预告性新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一网一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营造声势,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及时报送以下信息:

  1.5月25日前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及《联络员推荐表》;

  2.6月至7月,每周四报送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3.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蒋洪波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邮编:510060

  电话:020-83135463,13889906210

  传真:020-83160800

  电子邮箱:gdaj_0227@163.com

  附件:1.2018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子方案.doc

  2.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3.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4.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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