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和国务院安委办“6·2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