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1-08生效日期:2019-01-08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185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原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企业安全的主要负责人;

  2、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3、因故未能参加安全管理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及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的基本常识和重点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做法;重点生产工艺危险性和作业基本知识及风险分析及管防控措施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具体安排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原报名辖区,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班期分配表》(见附件1)安排的培训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如有人员变化,请按企业最新实际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并上报。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培训(东丽区、津南区、北辰区、西青区、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

  (第一期)2019年1月12至20日

  (第二期)2019年1月23至30日(滨海新区)

  培训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与华科五路交口(京津冀互联网双创社区)园区2号楼2层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东丽区、津南区、北辰区、西青区、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

  (第三期)2019年2月21至28日

  (第四期)2019年3月9至17日

  培训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与华科五路交口(京津冀互联网双创社区)园区2号楼2层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滨海新区)

  (第五期 滨海新区企业)2019年3月2至10日

  (第六期 滨海新区企业)2019年3月22至30日

  培训地点:天津市大港(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轻一街69号(天津滨海三号酒店)

  四、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1、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分别填写相应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4),并在每期培训前三个工作日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jaqpx@126.com。

  2、人员培训报到当天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培训登记表(纸质版)交到培训报到处,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注:因故未参加2018年6月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培训的相关人员,一并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3、各参训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组织、做好人员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按时参加培训,确保人员参训率达到100%。

  4、此次培训所需费用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参训企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5、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要求,严格出勤,严禁替培替考,凡缺勤合计4课时,即取消培训及考试资格,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将统一通报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区应急管理局。

  五、考试方式:

  培训课程结束后,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要求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限期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 按照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进行通报。

  六、培训承担机构及联系方式:

  培训承担机构:天津市津安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郭智勇(13902148522;59067711)、刘宏武(13820350849;18920728691)

  电子邮箱:tjaqpx@126.com

  附件: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班期分配表》

  2.《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登记表》

  3.《化工(危险化学品)分管安全主要负责人培训登记表》

  4. 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2019年1月8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5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同行业相关
化工企业操作规程管理规范(T/CCSAS 026-2023)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2024 版)》的公告
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液氯(氯气)和氯乙烯生产企业以及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函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票证填写注意事项》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