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精神,推动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提升奶业综合竞争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成本、优结构、提质量、创品牌、增活力为着力点,强化标准规范、科技创新、政策扶持、执法监督和消费培育,加快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提高奶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我省奶业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强化科技创新,推动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节本增效,提高奶业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
利益联结,共享共赢。坚持产业一体化发展方向,延伸产业链,建立奶农和乳品企业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格局,增强奶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问题导向,重点攻关。针对当前奶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为突破口,着力提高奶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消费需求总量和结构变化。
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乳品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更好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支持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奶牛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乳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到2025年奶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二、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四)优化奶业基地布局。根据全省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推动奶牛场建设用地与种植业发展相协调,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不断优化奶牛养殖与乳品加工布局。重点在眉山市、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安宁河流域等区域建设乳品加工基地,规范发展奶源基地,鼓励安宁河流域和川西高原的河谷地带发展奶牛养殖,支持藏区发展牦牛奶生产。(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支持家庭牧场、奶牛专业合作社适度扩大养殖规模,推动奶牛养殖存量整合,支持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开展标准化建设。重点发展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兼顾发展存栏5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引导大型奶牛场控制存栏规模在3000头以下。创建一批环境友好、种养匹配、技术规范、效益良好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六)促进优质饲草料生产。持续推进粮改饲,将主要奶牛饲养集中区域纳入支持区域,重点发展青贮玉米等奶牛优质饲草,支持优质饲草料生产,推广人工种草、草场改良。围绕草食畜牧业就近布局、成片成规模建设优质牧草种植基地,提升优质牧草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种植业、养殖业效益双提升,降低奶牛饲养成本,筑牢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七)推进奶牛品种改良和数字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荷斯坦牛、牦牛、西门塔尔杂交牛、蜀宣花牛、奶水牛、娟姗牛等品种,支持培育、引进适宜四川自然资源及气候条件的奶用牛品种。支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增加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量,推进全省奶牛群体改良工作,加快奶牛良种化进程。开展奶业数字化平台建设,健全牧场现代化管理体系和生鲜乳质量可追溯体系,提升奶业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科技厅)
(八)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深度处理和集中处理等奶牛粪污处理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高设施设备配套率。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机构在奶牛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或有机肥加工厂,推进奶牛粪污收运、贮存、处理、综合利用全链条发展,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奶牛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三、完善乳品加工和流通体系
(九)做强做优乳品企业。支持乳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奶源基地建设,鼓励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开发特色乳制品。支持骨干乳品企业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大联合、大协作,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强、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四川奶业品牌影响力。顺应奶业国际化趋势,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促进资本、资源和技术等优势互补,增强全省乳品企业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探索建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乳品企业、奶农和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乳品企业与奶农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形成相对稳固的购销关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主等产业链各主体以相互参股等多种方式强化利益联结,协同规划产业布局,增强全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
(十一)树立奶业良好形象。积极发挥行业内各组织的协同作用,推介产品质量好、美誉度高的品牌,扩大消费市场。开展公益宣传,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强化乳制品消费正面引导。普及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奶酪等乳制品营养知识,倡导科学饮奶,培养国民食用乳制品的习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
(十二)支持“学生饮用奶”推广。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与推广“学生饮用奶推广计划”,增加学生饮用奶种类,保障质量安全、优化配送服务,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建设,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与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三)健全乳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奶牛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引导奶牛散养户将生鲜乳交售到合法的生鲜乳收购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鲜乳对外销售。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行为及各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乳品企业实施精准化、全时段管理,依法取缔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依法严格控制包括奶牛在内的活畜从疫病高风险地区向我省流动,防控疫病传播。加强奶牛口蹄疫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工作,做好奶牛常见病防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帮助各地各部门抓好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并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和服务。推动奶业科技创新,加强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智能装备在饲草饲料生产、奶畜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检测方面的推广应用。加强乳制品新产品研发,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加大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者素质,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助推奶牛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十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进一步健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等奶业发展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需求设立奶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奶畜活体抵押贷款和养殖场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奶业保险扩面、提标,合理厘定保险费率,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责任单位: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