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运行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厅、四川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四川省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导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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