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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2019年昆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昆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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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昆应急〔2019〕19号

颁布部门: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9-03-07生效日期:2019-03-07

各区镇安环局(所),张浦镇安监办、综合执法局,周市镇综合执法局,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

  经研究,现将《2019年昆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9年昆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

  2.2019年昆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表

  3.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专项检查表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2019年昆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28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114号)要求,全力配合苏州市建成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全面提升昆山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压降一般事故,现就全面深化昆山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标准化质量为着力点,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持续运行”两大核心环节,建立健全“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提档一批、淘汰一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市企业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1.一级标准化有突破,全力保障工贸行业3家一级标准化企业考评达标,鼓励有意愿企业继续申报一级标准化。

  2.二级标准化积极扩面,全市工贸行业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总数力争突破100家。

  3.三级标准化提升质量,实现三级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作业现场明显改善,促使企业真正达到标准化要求持续运行。

  4.小微标准化创建全覆盖,小微企业创建原则上全部覆盖到,其中创建达标率占小微企业总数的75%以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和劳动密集型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底前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

  5.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完成,市级重点监管名录库及开展城市风险辨识与管控的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6.开展全市安全标准化质量运行专项检查(附件三)。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实施整体推进,全力实现样板区建设目标

  1.有机融合,实现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一体化推进。各区镇要注重融合,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达标、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三位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要督促企业把风险辨识作为标准化体系创建的首要工作,突出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实现作业岗位、作业现场可视化、规范化管理。要重点关注企业在创建标准化体系中风险辨识是不是全面、彻底,辨识的风险是否在现场公示、分级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管控的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三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标准化体系运行是不是正常,特殊作业管理是不是规范。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考评审计、复审复评一律不得通过,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在全市已取得三级标准化证书及小微标准化证书的企业中,市局组织抽查200家企业,其中规上及规下各100家,剩余企业由各区镇统筹安排,要将标准化运行质量检查融入到日常检查、辅导中,提高检查、辅导的效率。

  2.提档升级,大力推进一、二级标准化创建。各区镇要继续加大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的推进力度,严格对照昆山地区建设目标,找出差距。对已申报一级、二级标准化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利用等待评审的空档期,有效运行,查漏补缺,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评。目前尚未达到样板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区镇,要有紧迫感,要落实专人负责;已达到样板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区镇,要自加压力,继续实施推进,鼓励挖掘更多的企业参加一、二级标准化的创建。对于今年到期复审的二级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早提交复审申请,避免脱节。今年,一、二级标准化企业纸质申请材料上报工作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区镇任务见附表二)

  3.严格复审,全力提升三级达标企业标准化质量。各区镇可以采取运行质量审计、复审复评、“回头看”检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剩余的673家规上三级达标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其中市应急局将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开展100家企业进行质量审计,通过“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措施,实现三级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对于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企业管理混乱、各类工伤事故多发等不再符合标准化基本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摘牌处理,撤销企业标准化证书,摘牌比例不少于各区镇复查企业数的5%,各区镇要建立摘牌企业名录,定期上报摘牌企业名单,市应急局将对摘牌的企业向社会通报。

  4.积极推进,提高小微企业创建达标覆盖面及运行质量。各区镇要全面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原则上覆盖所有企业,对确有特殊原因或不具备创建条件的企业,梳理出名单,并注明详细原因,整理后3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底前,各区镇小微企业创建达标率不低于75%。各区镇要继续扎实开展小微企业标准化运行审计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第三方参与、小微企业到期复审、“回头看”检查等形式,制定小微企业标准化检查表格的形式,自行组织开展。

  5.突出重点,巩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建设成效。各区镇要巩固高温熔融、危化品使用、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建设成效,把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放在首位,通过审计、“回头看”检查、专家核查等手段,不断提高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规范企业现场管理。

  6.重点建设,培育完成样板区示范企业。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对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依托当地咨询机构或企业标准化专家,继续加强对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指导工作。定期跟踪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模块建设情况,督促各示范企业按照《样板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验收标准》,对标找差,分析存在的不足,确认改进的方向,9月底前完成样板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国家应急管理部对苏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的最终验收。

  (二)着力加强指导帮扶,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建设

  1.加强指导,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对自主创建的企业,各区镇要加大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将标准化体系建立与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相结合,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完成自评报告并进行厂内公示及上报标准化系统,建设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本市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2.完善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根据苏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刚性约束和奖励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和达标结果向银行、保险、海关、人社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工伤保险费率、信用评级、融资贷款、产品出口等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114号)要求,各区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苏州及昆山两级财政将分别补贴50%的三级标准化评审费用,小微标准化企业的评审费用,苏州及昆山两级财政将分别补贴30%的费用,剩余40%的费用由各区镇自行承担。评审未通过的,后续再评审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通过补贴扶持,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进而形成良性的发展。

  3.创新举措,大力推进第三方服务。各区镇要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小微企业托管等方法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检查、辅导等工作,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其专业特长,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进行有效专业辅导,对三级和小微企业进行运行质量审计和包干辅导。可以聘请专家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和考评验收工作,可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对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并形成评估报告等。

  (三)着力强化监管监察,推动企业标准化高效运行

  1.加强监督,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探索建立标准化中介辅导机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对标准化中介辅导机构存在伪造租借证书、出具虚假报告和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镇应及时上报,市应急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努力为企业和中介机构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镇要坚持日常监管常态化,以事前执法为重点,严格执法,对拒不开展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监管重点。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肃查处企业未依法建立运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运行质量较差的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自主建设,促使企业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

  3.突出现场,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各区镇及监察大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以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和可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和可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要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对标整改为重点,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整改,重点排查整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冶金、有色、机械等各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发动,逐级部署。要把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抓紧落实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本地区工贸企业标准化样板区建设和标准化体系推进工作。各区镇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分解落实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各区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标准化达标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完成。市局将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纳入区镇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要突出危险程度较高的行业领域严把质量关,要将标准化运行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相结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指导服务。市安委办将继续定期对各区镇标准化体系创建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各区镇开展工作。各区镇要总结本辖区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经验,提炼亮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围绕样板区建设特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示范企业培育情况等,加大报送力度,每月20日前报送标准化体系创建工作情况统计表。各区镇要主动向上级汇报,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密切跟踪一、二级企业创建申报、评审进展情况,加强服务指导,有力推动我市样板区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市应急局将通过命名表彰、会议推动、媒体宣传、典型引路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发挥“安全生产月”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定期的对一、二级标准化创建企业、标准化样板区亮点和示范企业特色等进行宣传,扩大企业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增强企业创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推动标准化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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