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市城市管理委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城市管理委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委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党组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控风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消除盲区,排除隐患、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重要训词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
(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并保持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督查检查和“包保”制度,督促落实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更严格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位到人员。
(三)强化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要求,制定实施《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
(五)强化安委会职能。组织落实2019年度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按照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加强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单位加强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建设,落实机构、专职负责人,履行日常工作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体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单位内生动力,激发城市管理系统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打造良好安全基础。
(七)推进安全监管督办。强化机构、人员和队伍的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权威性;加强监管督办和信息公开,通过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信访举报、突击夜查等多种形式,完善监管督办,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一票否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发挥事故的警示作用,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工作作为干部考核、晋升、使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九)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现严防严控,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落实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执行“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检查、整治台账,有明确的责任人、有明确的监管人、分管领导、应急预案,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隐患整改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决不能让隐患酿成事故。
(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安全。深入开展对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认真检查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防火设施的设置,禁止火种入场,杜绝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认真检查辖区内垃圾焚烧厂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检查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防止因渗滤液外溢、渗漏引起水体污染事故;严禁拾荒者进入垃圾处理设施捡拾垃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餐饮废弃物处理场、粪便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重要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凡是各类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运行无保障的,必须立即关停,确保城市生活垃圾设施运行安全;加强对辖区内吸粪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大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教育,杜绝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一)强化公园、动物园安全。建立旅游景点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做好游乐设施、动物兽舍的检修保养,凡是安全运行有隐患、安全运行无保障的立即关停,确保运行安全;加强公园内湖泊水系的安全监管,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防止落水溺水事件发生;强化安全制度落实,履行关键岗位、风险点位的作业安全交底,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杜绝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十二)确保市容设施安全。一是确保建筑立面整修工程中,空调机罩、窗口檐线等各类整修附属设施安全牢固;二是认真排查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从严治理违章违法设置;三是加强行道树修剪,严防病虫枝、枯死枝坠落伤人。
(十三)实现城市公用事业设施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深化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能。依据程序实施执法和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好设施运行和供应服务的监管,落实燃气、供热、道桥等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控,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高标准做好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配备人员、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实施台账式管理,流程式管控,责任到人。
环境研究所、园林科研所重点管好实验药品、管好实验器材、管好实验人员;绿化、花卉、花苗木三大中心及各苗圃妥善保管好农药库,做好农药的使用、仓储、运输。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急预案,做到应对及时、处置科学有效,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十五)深化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城市管理系统有限空间、仓储物流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春秋两季气候干燥,风力较大,是火灾高发季节,重点做好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火灾等检查;二是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潮湿,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硫化氢中毒、防淹溺、防淹涝等事故;三是冬季气温低,要做好防寒、防风、防火工作。相关单位重点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坚决遏制从业人员“三违”行为,持续开展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四是汲取近年事故教训,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化建设,规范督办检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市容园林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建筑立面整修、夜景灯光、园林绿化施工等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到位、防护措施科学有效;严格按照工艺施工、按照工序施工,严防高空坠落、严防触电伤亡、严防火灾、严防机械伤害、严防硫化氢中毒等事故;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民工住宿间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杜绝伤人事故发生。
(十七)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等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特种设备(车辆)、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操作程序,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
(十八)大力开展火灾专项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型场所、高层建筑、食堂、宿舍、外租部位、“三合一”等火灾易发、隐患多发场所的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电、用气、用火及消防设施安全,着力整治食堂用火用气不规范问题、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宿舍用电问题、施工工地和工棚安全问题、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高质量高标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强化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十九)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城市风险预防体系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通知》(津安生(2018)18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津安生(2018)46号)精神,积极推进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源点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安全。
(二十)打牢城市安全发展基础。强化基础安全保障,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二十一)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十二)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值守,完善现场处置措施,规范事故应急调度流程,合理调度队伍和专家力量,推动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应急处置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装备水平,落实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三到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宣传安全生产经验做法,树立典范,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和重大隐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引导全员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
(二十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和监管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和一线技术工人实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五)着力打造过硬监管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落实监管督办协调机制,切实提高解决问题能力,强化安全监管力量,落实网格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