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人社局关于对滨海新区用人单位试行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近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对滨海新区用人单位试行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近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19〕73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19-05-31生效日期:2019-05-3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一制三化”改革部署要求,方便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就近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效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登记注册住所地在滨海新区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向本区人社局(含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申请办理,也可以向其坐落地或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申请办理。

  二、向坐落地或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人须提供坐落地或生产经营地具体地址并附佐证材料。

  三、办理工伤认定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到申请的区人社局为责任单位,申请人初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申请时间。区人社局接到申请后,应立即将申请信息录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系统,避免重复办理。

  四、职工确认工伤后申请增加工伤伤害部位的,由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区人社局负责。

  五、劳动能力鉴定由作出工伤认定区人社局的同级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办理,伤残等级再次鉴定仍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六、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各区人社局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主动当担,通力协作,切实提升工伤保险服务质量。市人社局要加强指导监督,积累总结经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近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2019年5月31日

同地区相关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和企业目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延长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修改《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延长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的通知
鞍山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2025年修订)
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修订)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