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随着夏季高温季节来临,高温、高湿、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极端性天气多发,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所处地理环境,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期间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值守人员,完善防范机制和应急预案,配齐各类安全防范基础设施设备,全面组织开展高温季节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落实高温季节工作措施,确保高温季节安全。
(一)强化低闪点液体和易挥发、易爆炸物料生产、储存、装卸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加强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加强对生产储存装置的冷却系统、呼吸阀、安全阀、放空管、灭火设施、高低液位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附件及紧急状态终止程序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适用。
(二)对在各类仓库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等措施,确保储存安全;针对夏季气候特点,严格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仓库降温防湿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沿水域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烟花爆竹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发生。
(四)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停业的规定,特别是雷雨极端天气时要停止油、气储罐区装卸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检维修作业。
(五)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完好有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规定,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工停产的规定。
(六)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对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域,要采取增设围堰、加高围墙、疏通排水管沟、保证排水闸阀正常适用等措施,并做好排水机泵、应急防汛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严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危险化学品停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及时清理库存或生产储存装置中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以绝后患。
四、加强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天气、地质灾害、水情预测预报,加强高温期间应急管理,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迅速反应,及时组织抢险、有效施救。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