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23年12月27日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废止,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下载相关附件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