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市、区相关部门突击检查发现,个别企业没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日常环境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存在雨污管网错接或污水管网破损、淤堵、渗漏至雨水管道等问题,导致出现部分含酸、碱性清洗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河涌,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事件。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切实担负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内部雨污管网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堵塞、错接或漏接情况,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
二、请各有关企业在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处安装流量计,在污水站提升泵和曝气设施等用电设施控制柜内安装独立计量电表。同时做好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管理,包括用药量、污泥产生和转移量等。
三、请各有关企业定期检查厂区和厂界雨污排水管道和水井,确保运行正常,管道和井内无淤积,晴天雨水管无污水流出,雨天污水管内水量较晴天水量无明显变化。
四、请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加强对辖内企业的指导、监管,督促基层专职环保员加强定期巡查,每次检查要记录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流量计、电表读数,掌握设施运行情况。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要求。
各有关企业排查整改情况请于12月20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各区分局于12月31日前将专项检查及企业排查情况报送我局(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