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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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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安委办〔2019〕34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9-11-10生效日期:2019-11-10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本市社会面相继发生三起典型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11月9日17时01分许,位于宝山区蕴川路3735号上海鑫德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11月10日1时05分许,位于嘉定区武双路728号上海胜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燃烧物为木架、围布等,未造成人员伤亡。11月10日8时58分许,金山工业区揽工路568号上海宝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的1号厂房火灾,厂房内存放的大量泡沫制品,导致现场烟雾较大,未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以来,本市宝山、浦东、松江、青浦、嘉定、金山等区均发生过火面积较大或亡人的厂房、仓库类火灾事故。上述火灾普遍暴露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属地街镇对今年4月份全市部署的厂房、仓库消防排查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排查不细致、执法不严格,对突出问题未能发现、上报,推动强力整治。同时,未建立对厂房、仓库新增改建、改性使用等情况的长效监管机制,导致信息掌握不及时,动态监管不能得到有效跟进。二是厂房、仓库产权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建筑使用性质随意出租,只租不管、层层转租,对承租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三是厂房、仓库承租方枉顾法律法规,未向有关部门审批报备就擅自施工改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大量丁戊类厂房、仓库被作为可燃物资仓库,甚至改建冷库、增设夹层,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四是施工单位在缺乏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的情况下,不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盲目、野蛮实施动火作业,直接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立即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回头看”

  (一)开展全面核查和“回头看”。各区要立即组织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对照今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已排查出的厂房、仓库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册,通过分片包干等形式对其单位信息和消防安全现状逐幢开展核查检查,逐栋查清应纳未纳的厂房、仓库(单栋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情况,确保监管无盲区。

  (二)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厂房、仓库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擅自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对发现相关问题的,一律上报核查,对核查确认的仓库一律切断内部电源、建筑一律予以临时查封或责令停止使用、货物一律只出不进、施工现场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作业、违规住宿人员一律搬离等刚性举措,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督促企业自查。各区要结合全面排查工作,再次向有关企业发放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自查表格,要求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动火用电、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安全检查等内部安全管理,对搭建办公室、厂房内部设置临时仓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情形的立即整改,相关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及时上报。

  (四)加强联合执法。各区、街镇都要成立工作专班,要牵头公安、应急、消防、住建、城管等部门,建立排查整治“回头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抄送、事故通报、分片排查、综合查处、联合督办等各项任务。要明确不同问题的核查职能部门,充分运用部门信息数据资源,确认疑似问题是否属实。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资源,加大联合查处的力度。各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办案指导,发动公安派出所开展核查、检查,协助做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刚性举措。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要建立每日逐级工作报告制度,将每日排查区域、基础信息、发现和上报问题、核查情况及部门联合处置等情况上报区工作专班。区级和街镇工作专班要对每日上报的排查工作进行复核抽查。市级层面也将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分赴各区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社会面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后,一些单位容易产生安全生产工作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管理松弛等现象,部分行业企业受管控措施影响,复工、复产和检维修等作业变更环节增加,安全生产和火灾风险增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综合展延展以及展会溢出效应,国家会展中心及周边区域安全管控任务依然很重。另一方面,当前进入年终岁末,一些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超常规赶工期、抢进度,甚至一些单位无视法律法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容易诱发事故发生;冬季气温下降、风干物燥,给安全生产和社会面火灾防控带来不利影响。

  (二)认真分析研判。各区、各部门要针对当前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聚和不良天候等影响,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高压严管,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把不放心的场所领域、隐患问题找出来、分析透。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加油(气)站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督促相关企业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要重点排查整治公路、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客运站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站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水上重点船舶运输和港口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重点关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起重机械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管理。

  (四)紧盯重点场所。要盯紧看牢前期排查的隐患清单、被临时查封和责令“三停”的不放心场所及单位,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住宿、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物流、快递网点、“三合一”等消防安全高风险场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网格员登门入户开展排查检查,持续加大督改督办力度,继续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五)深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各区要组织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冬季火灾特点,重点针对来沪务工人员和老幼病弱群体,聚焦用火用电、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环节,高频次提示火灾风险,加强培训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做好应急准备。各应急专业力量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多、夜间火灾风险增大等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深入开展夜间错时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抓主管责任,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运行管理平台,将辖区单位划片包干,明确排查责任人员和排查重点事项,健全完善隐患和违法行为发现、抄告、核查、处置等闭环管理,确保基层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各区要加大对安全制度执行、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可采取信息化手段、“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单位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情况,并对基础工作薄弱、安全隐患集中突出的场所,以及措施落实和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强跟进指导和督办。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动作迟缓、履责不力、成效不显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倒查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地。

  (四)强化长效管理。各区、各单位要配齐配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绩效奖惩考核机制,同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力量服务的模式,强化日常监管。要定期组织开展大约谈、大培训行动,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隐患抄告、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各区要于11月30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和开展厂房、仓库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情况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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