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0-01-22生效日期:2020-01-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位于广东省辖区内,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二、实施时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的现有排污单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除上述情形,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三)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三、核发部门

  我省由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负责本辖区内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办理程序

  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一)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国家平台填报和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国家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核发部门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国家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五、法律责任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持证、按证排污。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六、其他事项

  2019年8月13日起,我省已取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规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2日

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业务咨询电话

省市

咨询电话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020-83203165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0755-88125837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0756-2538399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0754-8878979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0757-83208903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0751-8877811  0751-8776056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0762-389310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0753-2201198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0752-2167685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0660-334887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0769-23391319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0760-8981717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0750-3502045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0662-3315934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0759-3383318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0668-2901330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0758-2781002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0763-3866692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0768-2806422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0663-8768741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0766-881915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020-83625379


同地区相关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年修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