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及省属企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12月14日川煤集团杉木树煤矿发生了引发全国关注的透水事故,导致5名矿工遇难,300多名矿工涉险,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存在风险隐患积累叠加、排查整改走过场、工作劲头不足、缺乏斗争精神等突出问题。今年1-11月,全省发生较大事故34起,死亡118人,同比分别增加21.4%和6.3%,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煤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根本性、本质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举一反三、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三张责任清单”,全面推动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深入研判安全风险,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管控。当前,我省安全生产正处于“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旺盛,抢工期、赶进度较为普遍,加之冬春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气候现象趋于频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剧增;同时,又即将迎来“重点时段的敏感期”,2020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接踵而至,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判,摸清找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省安办对各市(州)今冬明春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了初步梳理(见附件),各市(州)要再深挖细查,列出风险清单,抓住关键要害,严密制定风险防范管控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以履职、深入基层,强化督促指导,敢于动真碰硬,以与重大风险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的精神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事故特点,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认真抓好专项督查。要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全面查缺补漏,深下去严起来,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加强事故前追责,强化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措施,对边整边犯、事故不断的要严肃问责警告。要把高危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实施精准治理。煤矿,要严肃通报川煤集团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严查严防瓦斯、水害、火灾等严重灾害,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小灶”,严厉打击节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要盯紧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烟花爆竹,要深刻吸取湖南浏阳“12·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防销售旺季突击生产、冒险作业,严厉打击分包转包和“一证多厂”“三超一改”“黑窝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非煤矿山,要强化冒顶坍塌、跑车、火灾等防范措施,严密管控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建筑施工,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隧道施工、地下施工等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工贸,要持续深化冶金煤气、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同时,要提前落实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要继续深入开展“冬安”暗查暗访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四、深化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坚决整治“黑站点”、严重超载超限和无证非法营运,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两客一危”、客船游船、农村客运、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水运码头等加强安全检查,抓好民航、铁路运营安全。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节庆活动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等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要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节日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要持续深化渔业船舶、拖拉机以及涉及水电气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灾害。强化地方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完善隐患风险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致灾因素,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必要时提前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安置、企业停产撤人等。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暴雪、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堰塞湖、地质灾害等信息,对灾害频发地区和重要时段加密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尤其要做好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人员密集区的预警发布,强化精准发布能力,确保信息到户到人。加强对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地区、火灾频发地区以及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火情监测巡护,严格火源管理,加强节日祭祀用火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监护责任,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灾区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保障,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提高救灾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根据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响应,协调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保证春节前足额发放冬春救灾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节日期间加密调度各地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值班备勤情况。做好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准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教援队伍要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应急状态,细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部署,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靠前驻防,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战术训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充分利用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各市(州)今冬明春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清单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