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46号)有关要求,构建企业和社会培训、政府考核、以考促培、考培分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我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工作,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作出明确,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合理布局实操考试点。实操考试点设置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负责、标准建设、高效便民的原则。各地应当充分考虑产业结构、考试规模和专业类别等因素,科学合理进行实操考试点规划布局,既满足实际需要,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对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和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等建设投入较大、专业要求较高的实操考试点,由省厅结合全省实际统一规划,逐步推进建设。
二、推动建设实操考试点。有条件的市(州)可争取财政资金独资建设;重点引导现有资源条件较为成熟,且积极性较高的国有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设实操考试点。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实操考试点规划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建设数量、地点和规模、开竣工时间、资金来源、操作项目等),于10月底前一并报应急管理厅,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规范验收实操考试点。符合规划的实操考试点建设竣工后,由属地市(州)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验收意见,由省考试中心组织入网验收。全省实操考试点的建设指导工作以及省直管实操考试点的规划和验收工作由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2021年6月起,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实际操作考试在已公布的实操考试点进行。
四、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考试点试行由所属考试机构按照就近原则随机抽取本地监考人员实施交叉监考制度,试行期1年,到期后进行调整完善。从9月起,现有考试点启用人脸识别方式验证考生身份。交叉监考和人脸识别相关工作由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指导。
附件: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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