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验收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扬应急〔2020〕116号

颁布部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9-18生效日期:2020-09-18

各县(市、区)应急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环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扬应急〔2019〕59号)要求,企业应在9月底前完成诊断治理并达到《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照《基本要求》逐项逐条自行组织验收,逐项逐条下达结论,未采纳的要说明理由或依据,并书面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将本着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对自行完成诊断治理验收工作的企业逐家核查,企业需提供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备查。2020年9月底前,经诊断治理核查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企业应停止生产或停止相关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使用,2020年12月底前,经诊断治理核查仍然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企业将列入2021年关停计划。

  附件:1、资料清单

  2、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企业清单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扬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扬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印发《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扬州市公园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