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司办〔2020〕48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江司办〔2020〕53号)等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我局牵头负责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拟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2.拟修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jglj/zwgk/tzgg/content/post_2206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