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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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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环规[2020]2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0-11-24生效日期:2020-11-24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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