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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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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桂建函〔2020〕829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12-24生效日期:2020-12-24

各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近期,南宁、北海、贺州等市接连发生多起疑似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导致多人伤亡;其中,南宁市在同一天发生2起疑似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6人死亡。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编号:S20202830)要求,结合当前形势,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住重点隐患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室内且无排烟管伸出室外的情形,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一是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结合入户宣传和检查进行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并及时建立完善本辖区、本企业用户安全隐患台账,掌握隐患数量和整改难点。二是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用户要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安排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安全员、网格员等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凡是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通知并要求供气企业停止供气。三是报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筹集和安排隐患问题整改专项资金,尽快集中解决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居民燃气热水器排烟管缺失或安装不当问题。各地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大力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小电器、小五金、小杂货铺等销售的燃气热水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并组织各部门协同追踪商品仓库库存、货源、上游批发、生产制造单位,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二是加强燃气热水器售后安装环节管理,督促销售企业完善安装流程,确保燃气热水器正确安装。三是对辖区内非法充装、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予以严厉整顿和打击,特别是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三、落实宣传责任,突出宣传重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针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主要原因,突出宣传燃气热水器安装位置不当、在密闭环境使用燃气等极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隐患的识别与排查知识,注意采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进行宣传,让群众听得懂、易操作。

  四、严肃追究事件责任

  各地要对近期发生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开展责任倒查,对发现有关基层单位和企业存在宣传、安全检查不到位、市场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发现的非法供气网点、假冒伪劣燃气热水器等,要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坚决取缔并追究非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请各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1月8日前将2020年12月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责任追究情况报送我办。

  五、严肃事件情况报送纪律

  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含疑似)事件且有人员伤亡情况的,各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报后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我办;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要在接报后2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我厅;事件原因查清、责任追究落实后,要及时书面续报有关情况。

  联系人:陈铭、覃新宇,联系电话:0771-2264309,电子邮箱:jstcjc8rq@163.com。

  附件:⒈各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单

  ⒉ 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 各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单

  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梧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城市管理监督局

附件2  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气象局、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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