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监察专员办,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和强化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以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6个省开展为期1年的火电、水泥、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
现将《四川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2名试点工作联络人。
联 系 人:省执法总队 李 涛、李伶曦
联系电话:028—80589136、80589118
电子邮箱:75960646@qq.com
附件:1.四川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方案
2.试点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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