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川办函〔2009〕11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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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川办函〔2009〕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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