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15时30分左右,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人员在对1#、2#矿井改建工程的安全出口进行检查时,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发生在矿山改建主体工程完成待验收阶段,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安全管理松散、现场管理松懈,专项检查和大排查工作落实流于形式,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年初,山东笏山金矿基建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惨痛。从我省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现状看,一些建设单位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无视地方安全监管要求,违法违规建设,不按设计进行建矿施工,边建矿边生产,不履行“三同时”重大变更手续,工程安全管理松散,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规范,动火作业审批把关不严格,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危害。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各地要对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36号令)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7号)要求,对本地区基建、改建非煤矿山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专门台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基建和改建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发现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二、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经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矿山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告。
三、加强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大对外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力度。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要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外包施工单位对承接工程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要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开工。
四、强化基建过程中的事故预防工作。各地要督促基建、改建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冒顶坍塌等事故发生。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冒顶片帮等易发事故预防,严格进行支护和控制采场参数、加强顶板管理、强化地压和采空区管理,强化机械化作业,要大力推进机械化撬毛,动员矿山企业购买使用适合矿山实际的撬毛台车,严禁人工撬毛作业。
五、加大打非治违和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委会要结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统筹开展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和汛期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突出外包工程清理整顿、动火作业排查等重点环节,强化暗查暗访和检查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矿超能力组织生产、基建矿边建设边生产、停产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井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事故企业,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和“说清楚”制度,对发生一般亡人事故的,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向省非煤矿山专委办“说清楚”,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事故的,由市级政府主要领导向省安委办“说清楚”。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强化停产、停建矿山监管,落实管理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逐级逐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请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在岗履责,切实把防范非煤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措施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自行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