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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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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银开党政办发〔2021〕33号

颁布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5-18生效日期:2021-05-18

各部门,派驻机构,直属公司,辖区各企业:

  根据银川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平安园区”“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经商经济发展服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同意,制定《关于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关于开展 “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经开区企业、厂区治理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增强辖区企业维护安全稳定,应对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根据《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意见》和工信局《关于开展“平安园区”“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经开区平安建设实际,现就开展工业领域“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及区、市党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道路治理之路,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以打造企业、工厂内部政治稳定、治安良好、经营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强化群防群治工作,推进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经开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经开区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三更加、三下降、三不发生”的目标,即:企业、厂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治安防控措施更加完善,治安防范体系更加严密;企业、厂区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明显下降,内部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涉稳事件明显下降;企业、厂区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和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力争到2021年底,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创建范围、方式、内容、标准

  (一)范围

  “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范围是经开区辖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生产安全隐患较大企业、治安保卫重点企业、反恐重要目标企业、矛盾纠纷集中企业等要率先开展创建活动。

  (二)方式

  企业是平安创建活动的主体,采取企业自评、主动申报、管委会经发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平安企业”“平安厂区”评审的创建方式。

  (三)内容

  1.严格落实政治责任

  (1)组织机构健全。将创建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控措施得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纾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不发生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2.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1)企业(厂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2)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3)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本质安全提升工作。强化应急管理,重要生产厂区规范配置应急设施设备,按规模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并及时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严格落实社会治安联防联控责任

  (1)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单位全年无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刑事案件、有影响治安案件和事故发生。

  (2)职工对本单位治安满意率达85%以上。

  (3)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安全措施建设。“人防”方面:企业、厂区要有专职保安员,保卫干部要专职履行职责,要建立义务巡防系统。“物防”方面:要配备好防暴盾牌、警棍、抓捕器、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安全钢叉、自卫喷雾剂等防护器材;有条件的企业、厂区要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和防撞柱、隔离板等防范设施。“技防”方面:要安装高清监控并与公安联网,监控人员要执证上岗24小时在岗值班,监控信息硬盘存储时间必须达到90天。“制度防”方面:必须建立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必须层层签订社会治安防控责任书。

  (4)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电信诈骗、赌博、涉毒等违法犯罪现象。

  (四)标准

  平安企业、平安厂区标准:建章立制好,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安全防范好,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杜绝刑事、治安案件发生;企业治理好,严格企业内部管理,涉危物品管理、消防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维权等服务工作,同时落实名册、住所等登记管理;社会稳控好,在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和保密教育,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10日)。

  由宣政室牵头,经发局、应急局、公安分局配合,在经开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宣传动员活动,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企业中形成“争做平安使者,创建平安经开区”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10日—2021年5月10日)

  各企业、厂区按照“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各单位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在经开区掀起创建活动热潮。

  (三)考核表彰阶段(2021年5月10日—2021年12月30日)

  宣政室、经发局、应急局、公安分局等组成联合考核组,根据考核标准,深入企业、厂区对照检查、考核、评比,推荐一批“平安企业”“平安厂区”,提请管委会会议研究命名表彰,并实行动态管理;选树一批“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先进典型,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努力在工业领域形成“学先进、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一高三化”目标任务,强化平安经开区建设,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化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企业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园区长治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创建“平安经开区”的重大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的行动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创建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特别是辖区各企业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专人负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协调联动。经发局、应急局、公安分局要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为契机,把各项治安治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并统筹推进,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构成要素,理顺治安防控体系内部关系,优化治安防控体系运行状态,加快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效能;依法严历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营建设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届时,宣政室将联合纪检监察室、督查室加强“平安企业”、“平安厂区”创建工作督导,对指导企业创建不力、措施不当,进展缓慢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命名提速,动态管理。按照银川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任务“回头看”活动和“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命名提速行动的通知》(银市域办〔2021〕1号)精神,全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在2021年6月20日前,实现新一轮创建活劝全履盖,完成命名表彰工作,并对“平安细胞”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经开区将要在5月10以前组织完成对“平安企业”、“平安厂区”的考核工作,将拟命名企业、厂区名单报银川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审定后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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