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芜湖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地块土壤修复工程5-2#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的函》(皖环函〔2020〕168号),该地块已完成治理修复,土壤环境质量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对更新后的《名录》予以公告。列入《名录》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今后,将根据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审结果,对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
附件: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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