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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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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秦政字〔2021〕6号

颁布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1-06-10生效日期:2021-06-10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秦皇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结构、布局、效率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统筹衔接,强化重点领域。落实国家、京津冀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突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管控的系统性、整体性要求,加强重点区域和流域统筹协调,强化海陆统筹,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空间规划、区域环评等工作成果,结合秦皇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禀赋特点,紧抓生态、大气、地表水、海域、土壤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差别准入。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规划之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动态更新。在落实国家、河北省和秦皇岛市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法,合理确定管控单元的空间尺度,制定符合秦皇岛市实际情况的“三线一单”。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三线一单”适时作相应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资源高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气候变化应对能力持续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生态系统格局初步形成。

  生态保护红线。在科学评估基础上,识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全面消除,全市国省控点位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基本消灭劣V类水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COD、氨氮减排完成国家、河北省下达的目标值。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高,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逐年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完成国家、河北省下达的目标值,重污染天气有所下降。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资源利用上线。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市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二氧化碳排放在峰值基础上持续稳定下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实现,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显著提升。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综合生态资源环境要素,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划定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全市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89个陆域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4个,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5.32%,重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9.44%,一般管控单元5个,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5.24%。全市共划定26个海洋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3个,占全市海洋面积的48.93%,重点管控单元 5个,占全市海洋面积的29.10%;一般管控单元8 个,占全市海洋面积的21.97%。

  1.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红线区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

  2.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港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等。

  3.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秦皇岛市各行政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情况表

 

行政区

 

 

优先

 

 

重点

 

 

一般

 

 

个数(个)

 

 

个数(个)

 

 

个数(个)

 

 

北戴河区

 

 

2

 

 

5

 

 

0

 

 

北戴河新区

 

 

4

 

 

4

 

 

1

 

 

昌黎县

 

 

6

 

 

3

 

 

1

 

 

抚宁区

 

 

6

 

 

8

 

 

0

 

 

海港区

 

 

7

 

 

5

 

 

0

 

 

秦皇岛开发区

 

 

0

 

 

7

 

 

0

 

 

卢龙县

 

 

3

 

 

2

 

 

1

 

 

青龙满族自治县

 

 

9

 

 

3

 

 

1

 

 

山海关区

 

 

7

 

 

3

 

 

1

 

 

总计

 

 

44

 

 

40

 

 

5

 



  (二)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突出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北部生态涵养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流域和海域水污染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PM2.5协同减排;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岸线生态修复。

  突出区域特征、发展定位,统筹推进分区差异管控。生态涵养功能区,以山林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为主导,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沿海城市集聚区,对接河北省、秦皇岛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产业发展转型和布局优化为导向,实施区域协调、海陆统筹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融合发展区,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分类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开发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2.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船舶和区域移动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

  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河北省和秦皇岛市有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三、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落实落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快落实全市“三线一单”,推动“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入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下,落实落细相关要求,确保“三线一单”落地生效。

  (二)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三线一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宏观指导作用,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三)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作为重要依据。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物排放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

  (四)做好产业准入环境支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指导作用,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项目准入的重要支撑。

  (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衔接,并适时更新一致,确保“三线一单”成果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成果相协调,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目标指标和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针对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

  (七)建立评估调整更新机制。定期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因国家、河北省和秦皇岛市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调整,导致“三线一单”内容需更新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调整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更新方案,按程序报批发布。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三线一单”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

  (二)强化技术支撑。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宣传等工作。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三线一单”成果及实施应用宣传、教育与培训,推动试点、加强示范,深入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推动“三线一单”齐抓共用。

  附件:1.秦皇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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