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防治油污染管理办法(已废止)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防治油污染管理办法(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深环〔1999〕257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1999-11-23生效日期:1999-11-23


  备注:本法规已于2008年11月19日根据《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绿色社区达标考评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环规〔2008〕5号)重新发布。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防治油污染管理办法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防治油污染管理办法

深环〔1999〕257号

  第一条 为加强用油、贮油设备、设施的环境管理,防治油污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以矿物油为燃料或辅料的用油、贮油设备、设施的环境管理。

  第三条 凡设有用油、贮油设备、设施的单位,必须将油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本单位的生产管理内容,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 用油、贮油设备、设施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审批要求落实油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 用油、贮油设备、设施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防渗透、防溢漏、防雨淋措施和废油收集措施:

  (一)防渗透措施:地面铺设水泥或其它防渗材料;

  (二)防溢漏措施:用油、贮油设备、设施的周围应建设封闭围墙,出入口处设置封闭门槛;

  (三)防雨淋措施:顶部设置顶盖(禁止露天摆放);

  (四)收集措施:地面设备收集沟和集油池,保证设施内的油类污染物能通过收集沟自流至集油池收集;

  (五)应在地面水总出口建设隔油池。

  第六条 用油、贮油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残油、油类混合物、含油污水等应及时收集、清理,并用密封的桶、罐收集和贮存。严禁直接向水体或雨、污水管道倾倒;对散落地面的油滴,应采用妥善的方式进行收集、清理。含油废弃物须妥善收集,并在室内存放,禁止露天堆放。

  废油、残油必须定期交由取得环保部门认证资格的处理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第七条 油类的运输、装卸、输送和使用过程,应采用严格措施,防止油类跑、冒、滴、漏。

  第八条 用油、贮油设备、设施的维修,应在配备相应防污染措施的室内场所进行,禁止在露天或缺乏相应措施的场所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油类溢出、散落地面,维修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收集清理。

  第九条 禁止拆除、闲置油污染防治设施。用油、贮油设备、设施需搬迁的,搬迁场所应事先设置相应的油污染防治设施。油污染防治设施因维护、整改,确需拆除和停止使用的,需事前报环保部门批准。

  第十条 水源保护区内设有贮油设备、设施的单位及非水源保护区内贮油量5吨以上的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必须备用集油、消油的设备和材料,并定期举行事故应急反应演习。

  第十一条 发生漏油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清除污染,防止油类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在事故发生二个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凡用油、贮油设备、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未按环保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或随意向环境排放油类污染环境者,将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者,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各区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同地区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19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名录》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安全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