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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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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12生效日期:2022-04-1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我省多地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病例,域外输入风险和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现就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指导下,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明确防控物资保障,明确人员防疫管理,完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二是做好返皖人员闭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有关参与援建省外医院应急设施的建筑施工企业,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对省外返回的人员统一安排、专车接送,严禁单独行动、私自乘车、乘坐公共交通,确保全流程可知可控。做好返回人员健康管控和闭环管理,确保不发生风险外溢。

  三是强化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加强员工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岗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不得私招乱雇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建筑工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安康码、行程码查验,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分批分时段,定期有序安排建筑工地核酸检测。

  四是加强建筑工地现场防控。督促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工地施工场地、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加强建筑工地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严格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五是统筹安全生产强化应急值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督导参建各方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旦发现建筑工地疫情,立即逐级上报,并按有关规定果断处理,确保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处于受控状态。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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