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
《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巳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徽省总工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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