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轮胎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青岛市啤酒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赵雪萌,0532-66200148;
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印菊,0532-82875882。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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