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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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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应急危化[2021]65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8-20生效日期:2022-08-20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池君杰,电话:54667892;传真:54667345;电子邮箱:shajjwhc@163.com)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暨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视频会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析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关于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在“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等5个方面达到“5优”目标,为后续全面推广奠定工作基础。

  二、试点企业范围

  按照重点行业领域为主,兼顾企业性质、管理水平和企业属地的原则,选取上海化学工业区和金山第二工业区3个行业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一)石油化工: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

  (二)精细化工: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

  (三)储存经营:优月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晶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三、试点内容

  各试点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双控指南》)(见附件)要求,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划分风险分析单元、辨识评估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建立信息平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持续改进提升等方面。

  四、工作小组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次试点工作成立市级、区级(园区级)、企业级三级工作小组。市级工作小组由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试点区(园区)、企业的教育培训,组织指导试点企业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跟踪调度各试点企业的试点进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察处、政策法规处、宣传培训处、科技保障处等相关处室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试点工作。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分别成立区级(园区级)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区级(园区级)试点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协调督促试点企业抓好试点工作,加强试点要求、工作流程学习与试点经验总结,为后续全面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试点企业按照各自组织架构,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组长,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技术、生产、设备、安全、人事等各部门按照《双控指南》要求开展建设试点工作,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

  各级工作小组应设置具体联络人,负责每周调度试点工作进展。

  五、实施步骤

  (一)编制工作方案

  市应急局负责编制本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总体方案。各试点企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试点建设目标编制针对性强、实施性好的具体工作方案。企业工作方案应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小组和各部门试点建设责任,在满足总体时间节点要求前提下,按照《双控指南》各项建设要素,细化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并明确具体保障措施。

  (二)组织开展培训

  市应急局根据试点进度安排,适时组织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及各试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解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原则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为试点企业把脉问诊,指导企业正确划分风险分析单元,准确辨识评估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做细做实各层级隐患排查工作。

  各试点企业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工作贯穿始终,切实将试点建设工作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分层级、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综合利用部门例会、安全教育、岗位考核等多种手段促进试点建设要求入脑入心,做到全员、全流程、全岗位覆盖,提升全员的风险辨识分析与隐患排查能力。

  (三)开展信息平台建设

  各试点企业要评估自身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确定信息平台部署方式,按照《双控指南》要求,采用直接部署双重预防信息平台企业端或改造企业自建系统的方式,实现与双重预防政府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市应急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前期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经验,做好市级、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和指导工作。

  (四)开展总结评估

  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一段时间后,要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重点评估风险分析清单编制、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任务确定、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制度文件修订、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及运行、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成效等。市应急局将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企业试点工作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树立工作标杆。

  六、时间节点

  (一)建设准备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

  成立组织机构,编制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普及试点要求、原则和工作流程,指导部署信息平台建设。

  (二)全面建设阶段(8月下旬至10月底)

  试点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划分风险分析单元、辨识评估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建立信息平台,全面完成试点建设工作。市应急局组织开展市级双重预防平台建设。

  (三)运行评估阶段(10月底至11月中旬)

  试点企业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照《双控指南》持续改进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对机制运行和改进提升情况进行评估。

  (四)总结提升阶段( 11月中旬至11月底)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试点企业对试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全面推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应急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组织领导,定期跟踪企业试点建设情况,督促试点企业精心组织试点建设工作,保障制度、资金、人员到位,确保试点企业按时完成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市应急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企业建设经验交流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企业通报批评。

  (三)明确激励约束机制

  市应急局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考核加分。同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许可证换证、建设项目审查和标准化评审范围,更新评审要素。并考虑根据各企业建设情况实施差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市应急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要综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试点情况、典型做法、建设成果的宣传通报,形成示范作用,为后续全面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跟踪调度

  市应急局根据各企业试点建设情况,及时调度建设进展。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各试点企业要明确试点工作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负责建设工作的跟踪和联系,及时总结建设进展、经验和做法,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试点企业于8月20日前,报送试点方案、试点责任人、工作联络人,试点期间;每星期四15时前,报送试点进展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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