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决确保安全稳定
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节庆活动增多,生产作业活跃,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恶劣天气等影响,各类风险叠加,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区(含新区、合作区,下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及传统节日与特别防护期叠加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抓紧抓严抓实抓细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必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确保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排查整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
(一)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大检查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一是严格做到“提级管控”。全面摸清节假日期间在建项目开工停工情况,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在节假日期间坚持做到“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报备、管控必提级”,确需施工的,必须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企业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带班值守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旁站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必须派员到现场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工程总承包管理,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力度。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由领导带队开展督查检查。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小散工程安全大检查,紧盯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以基坑工程、暗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爬架)工程、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交叉动火等特殊作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防汛防风重点措施等规定,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发现、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严肃处置。三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超期作业,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全面加强作业前安全条件核查,落实全作业时段驻场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定部位、定工序、定人员各负其责,确保有现场安全管理,有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防范。一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安全风险隐患。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辖区内供应站点等分支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备案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许可备案。各燃气企业要立即开展一轮自查自纠行动,重点检查生产区、监控中心、配电房、气化装置、储罐区、装卸区、加气区等部位安全运行情况。二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第三方工地安全风险隐患。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指导并督促辖区街道办事处、管道燃气企业以及建设主体单位落实燃气管道保护责任,扎实推进燃气管道保护“四个一”“6个100%”等机制落地见效,对于未签订保护协议、动土作业“一张表”以及野蛮施工等情形,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市燃气集团要加强日常巡查,对第三方工地技术交底、宣传培训、风险告知等情况进行再梳理,查漏补缺;对于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或控停;对于巡查时发现的野蛮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控停并报所在辖区住建部门处理。三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用户安全风险隐患。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相关要求,把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专业力量统一组织起来,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用户底数及安全隐患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共同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各燃气企业要对所供气的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以及一个安检周期内未安检的居民用户开展一轮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行动,重点检查“瓶、管、灶、阀、泄漏报警器”等燃气设施情况,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并指导、督促其落实整改,同时将安全隐患情况反馈给辖区住建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四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所监管的在建燃气工程施工资质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和清退;在加快推进“瓶改管”工作过程中,要以“安全第一”为前提,指导或督促建设主体单位严格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在特别防护期,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燃气工程进行提级管控。我局将组织燃气行业专家,深入一线,对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推动、有落实、有成效。
(三)强化房屋安全领域风险管控。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持续落实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加强房屋安全领域风险管控。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房屋风险管控。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清空人员,停止使用,做好隔离警示措施,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受高风险区域影响的房屋,如暗涵暗渠上盖、深基坑周边等房屋,要督促街道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准备。二是强化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及幕墙风险管控。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深圳市既有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和幕墙安全管控的工作方案》要求,聚焦重点地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督促街道压实房屋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超高层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防护。三是强化隔离场所建筑安全风险管控。要在掌握属地隔离场所底数情况的基础上,会同街道办事处认真进行建筑安全情况核查巡查,进一步做好隔离场所建筑安全管理动态台账维护、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各项工作。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辖区疫情指挥专班报告,严防存在重大建筑安全问题的集中隔离场所投入使用。
(四)强化物业管理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中秋、国庆期间,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难度加大,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辖区监管职责,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检查强度和频次。一是从严做好疫情防控。要号召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深、非必要不聚集、做好离深报备和离深人员的行程及健康管理、做好返深报备。督促持续做好员工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和项目的从业人员白名单,加快完成在管办公楼宇等学习(工作)场所内常驻人员的白名单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在管项目所在社区的要求,持续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控工作,包括围合管理、卡口24小时值守、卡口“四步法”查验、区域内清扫保洁和督促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戴口罩、不聚集”;卡口查验时要严格执行“人车同查”的工作步骤;被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项目,企业应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聚集活动进行提醒、劝导和疏导。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要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巡查力度不减,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气、通讯、防雷、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等各类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严防火灾、漏电、触电、水浸等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及出入口通畅;关注化粪池等有限空间的日常管理和专项作业安全;对公共区域天台、阳台、天井等易坠场所做好防护措施,严防人员和物品的高坠事件发生;正确使用并安全存放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消毒用品,严防物品燃烧爆炸、人员灼伤等事故发生;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做好居家安全管理和宠物管理,杜绝各类不安全用电、用气、用水行为,严防宠物伤人事件。
住房建设系统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坚守工作岗位、强化值班值守,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严格落实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并第一时间转发预警提示信息,按规定及时响应。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要随时保持待命状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