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2〕1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通知》(锡安办〔2022〕44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锡安办〔2022〕45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特别是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党的二十大和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分析研判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风险分析研判,拿出实招硬招,狠抓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改,对风险突出的及时“点对点”提醒、警示、约谈,对各类高风险作业精准做好监管服务,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范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着不让深入推进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回头看”,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即日起,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带队的检查组,于10月15日前,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重要时序节点等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5 号)等要求,对承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10月16日至10月底,持续开展自查“回头看”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闭合及时有效。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项目属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
(二)强化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施工单位要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审查后方可实施。对于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未经论证或论证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按分部分项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监理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要立即督促整改。
(三)强化起重机械作业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无锡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锡建质安〔2022〕30 号)要求,严格履行安装告知、自检、检验检测、验收、使用登记、拆卸告知等规定程序,在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加降节(含附着)时,一体化单位安拆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安拆、加降节人员数量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机械安全员、监理单位安全专监应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审核一体化单位人员配备、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条件等内容。
(四)加强消防和燃气安全管理。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消防安全措施要严格落实到位。项目临时用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施工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前应将周围可燃物清理干净,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监护人。严控建筑工地食堂、宿舍区使用瓶装燃气,发现建筑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使用瓶装气的,应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并抄告燃气主管部门。
三、进一步强化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风险管控
各地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57 号)和《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锡自建安办〔2022〕17号)要求,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10月底前,各街道(镇)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100%现场复查,各市(县)区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科学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妥善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对排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坚持立查立改,从严从快采取管控措施,对 D级危房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不得恢复经营,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受高风险区域影响的房屋,如城市低洼、临河地段房屋、老旧房屋和受雨水浸泡过的房屋,要督促街道(镇)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准备。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即日起至10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8个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组(分组见附表1),持续不间断对各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同步成立相关领导带队的督查组,紧盯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以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时用电、消防安全、临建设施等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规定,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重点时段,全市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专职安全员要全部下沉一线,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重点对自查零隐患和有危险作业环节等的项目工地开展专项执法。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严格执法标准,综合采用停工整改、顶格处罚等措施,从严从重、顶格处理,严格倒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市级专项督导组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限期整改闭环;对市级专项督导组检查下发的执法建议书要坚决落实处罚措施,形成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五、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根据节日和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预报预警,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救援,切实把损失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于 9 月 30 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10月2日前将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安全检查情况阶段性汇总表(附件2),10月6日前将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总结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10 月 12 日前、10 月 30 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鲍羽,联系电话:81823543,电子邮箱:wxszjj724@163.com。
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督查工作组分组名单
2.国庆节假期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2022年9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督查工作组分组名单
组别 |
组长 |
检查区域 |
组员 |
一 |
葛 琪 |
经开 |
李栋、周浩、邹中华、朱雨昊、刘丰恺 |
二 |
刘东亮 |
滨湖 |
程小进、李江坤、陈达、吴涵、明星 |
三 |
王平武 |
宜兴 |
赵强、黄汇奋、董建军、张思炜、包琴 |
四 |
徐燕桥 |
新吴 |
陈豪、强艳红、奚晓伟、陈荣 |
五 |
吴灿彬 |
惠山 |
王强、庄啸洪、陈文燕、徐雪峰、任宇慧 |
六 |
朱秋良 |
梁溪 |
胡国良、费锋、朱光宇、张佳杰、袁向东 |
七 |
蒋晓华 |
江阴 |
曾杰慧、董敬、张浩、刘鹏、颜卫国 |
八 |
朱 春 |
锡山 |
徐春晖、郭彦忠、李中航、李阳、张雪宏 |
国庆节假期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地区 |
建筑工地 |
既有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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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人次 |
检查工地 (个次) |
发现问题隐患(处) |
立即整改(项) |
立案 |
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家) |
出动检查人次 |
检查既有房屋(栋) |
发现问题隐患(处) |
立即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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